舞台灯光也叫“舞台照明”,简称“灯光”。舞台美术造型手段之一。运用舞台灯光设备(如照明灯具、幻灯、控制系统等)和技术手段,随着剧情的发展,以光色及其变化显示环境、渲染气氛、突出中心人物,创造舞台空间感、时间感,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,并提供必要的灯光效果(如风、雨、云、水、闪电)等。
舞台灯光是剧场、礼堂、多功能厅和报告厅设备中最为灵活、最具艺术性的部分。舞台灯光要能满足歌舞和会议等多功能活动方式的使用,又要能全部实现电视转播。这样,舞台灯光及效果设计牵涉许多方面,如舞台空间尺寸,剧场尺寸,舞台尺寸等。另外舞台灯光和效果还会与建筑声学、电声噪声干扰、空调、排风、散热、舞台机械系统、吊杆控制系统、幕布之间的配置密切相关。在实际使用中,不同的用途,用光方式存在着差异;不同的节目,布光也不会一样,同一个节目由不同的灯光师来布光,也有很大差异。所以,在剧场灯光初始设计时,舞台灯光的位置布置是非堂重要的一项工作。在常规礼堂、多功能厅的舞台灯光位置配置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点:
1.面光:自观众顶部正面投向舞台的光,主要作用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台基本光铺染。
2.顶光:自舞台上方投向舞台的光,由前到后分为一排顶光、二排顶光、三排顶光……等,主要用于舞台普遍照明,增强舞台照度,并且有很多景物、道具的定点照射,主要靠顶光去解决。
3.逆光:自舞台逆方向投射的光(如顶光、桥光等反向照射),可勾画出人物、景称的轮廓,增强立体感和透明感,也可作为特定光源。
4.侧光:在舞台两侧天桥处投向舞台的光,主要用于辅助柱光,增强立体感,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,也可作为特定光源。
5. 天地排光:自天幕上方和下方投向天幕的光,主要用于天幕的照明和色彩变化。